香港税务小知识:薪俸税
2018-12-26
薪俸税指香港地区对个人来自香港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。纳税人是在香港任职、受雇而取得所得的个人。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、假期补薪、佣金、奖金、酬金、额外津贴、雇主免费提供住所的"租值"(相当于住房租金) ,以及任何人因运用在公司任职、受雇而有权获得该公司的股份,并因运用或转让该权利而获取的收益。
课税范围
香港的薪俸税按地域来源征税,任何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,均须缴纳薪俸税。
课税年度
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
税率
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,以缴税较少者为准:
1) 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5%计算
2) 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
由2018/19年度开始,薪俸税边际税阶由45,000港元增至50,000港元,并由4个税阶增加至5个,边际税率分别调整为2%、6%、10%、14%及17%。
宽减
宽减2017/18年度75%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,上限为30,000港元。
扣除和免税额
薪俸税对可扣除项目的界定非常清楚,可扣除部分包括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、向认可的退休计划支付供款、个人进修开支、个人居所贷款利息、完全或必须为产生该评税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。
暂缴薪俸税
在有关课税年度完结前,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评定的税款向个人征收暂缴薪俸税。在下一年,当有关年度的税款评定后,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薪俸税。
税务优惠
向为自己或受养人购买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市民提供税务扣减,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8,000港元
由2018/19课税年度开始,容许已婚夫妇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计税,为纳税人提供更大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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